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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菱商事认为不拘任何制度和形式,建立更具实效性的体制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承袭监事制度的基础上,除法定机构及管理体制之外,还通过指定公司外部董事,引进执行董事及顾问委员会制度,努力改进和加强公司治理体制。 公司治理 > 三菱商事,为了确保能够在遵守法律规章的基础上,公正地开展业务,组建了如下内部控制系统并开始运作,努力做到持续性的改进和提高。 公司治理 > 三菱商事以“三纲领”和“企业行动方针”为思想基础,遵守法律法规自不用说,还一直致力于建立能够确保公司合理且公正的业务活动不断继往开来的经营体制。在社会对企业守法经营的要求越来越高的形势下,三菱商事于2000年9月制定“三菱商事职工行为规范”的同时,还采用了守法经营执行官制度,彻底加强公司每一位职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社会通则妥当行事的观念。2003年4月,公司修订了职工行为规范,并与全体职工签订了誓约书,从今年开始,每年,将要求全体职工签订誓约书,以促进公司内部守法经营体制的充实和强化。 此外,认识到不仅局限于三菱商事单体,在整个合并经营范围内推进守法经营的重要性,为了在国内外子公司、关联公司也能够建立并运用与三菱商事同等水准的守法经营体制,正在不断加强有关措施。为此,作为具体措施之一,便是2005年2月所设的国内子公司职工用三菱商事集团律师意见箱。三菱商事于2001年11月制定了守法经营意见箱和律师意见箱等内部通报制度,现在已进一步将此制度扩大运用到合并经营的层次。 今后,三菱商事为了不断提升在合并经营基础上的企业价值,作为重要措施之一,三菱商事将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具有实效性的守法经营措施,使守法经营观念能够深入三菱商事各关联公司每一位职工的心中,并得到彻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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