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菱商事的公司治理
三菱商事,以“三纲领(所期奉公、处事光明、立业贸易)”为企业理念。通过以光明磊落为行为宗旨开展企业活动,在谋求持续提升企业价值的同时,为实现物资和精神更加富足的社会做贡献。三菱商事认为,这是符合以公司股东和各方客户为代表的所有利益相关者期望的理念。
为实现上述目标,本公司,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健全性、透明性和高效性的基础上,将持续加强公司治理作为经营活动的重要课题,以监事制度为基础,通过引进执行董事制度,进一步促进经营与执行的分离,同时,通过任命满足独立董事条件的8名公司外部董事(外部董事5名,外部监事3名)等方式,以求加强公司监督等职能,努力构建更加高效的公司治理体制。

关于公司外部董事,制定了公司外部董事选任基准,明确了公司外部董事的职责和选任方针,根据此基准选任的公司外部董事,目前,在公司全体13名董事中占5名,他们从公司外部的观点参与本公司的经营。
此外,作为董事会的顾问机构,还设立了以公司外部董事及公司外部委员为中心的公司治理・薪酬委员会及国际顾问委员会。公司治理・薪酬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治理相关的各项课题持续进行评估,同时,对有关董事薪酬的决策方针、薪酬水准的妥当性等董事薪酬制度应有的状态进行审议,并对各项制度的运用进行监督。另外,国际顾问委员会,则从全球观点出发,对本公司的各项经营课题进行讨论,并对本公司的经营活动提出建议。

有关监事监督制度,由包括3名外部监事在内的5名监事,在有效带领直属监事办公室的职员的同时,还出席董事会及其他重要会议,与包括国内外主要分支机构在内的公司内部各个部门进行对话,并以合并经营上重要的子公司等为主,实施实地检查等。
内部审计,是由审计部从全公司的观点出发,对本公司、当地法人及关联公司进行审计。审计部,根据每年的审计计划,在选定审计对象的基础上实施审计工作,有关审计结果,会随时向审计、内部统制担当董事及监事等汇报,同时,定期向董事会及执行委员会汇报。除此之外,各营业部门还根据各自的需要分别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通过结合各部门之特性设定相应的课题等,以所管机构的业务为对象开展审计工作。
外部董事及外部监事的选任基准
外部董事的选任基准
- 对于外部董事,则选任多位基于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具有实践性观点的人员,以及基于对国际形势、社会及经济发展趋势的真知灼见具有客观且专业观点的人员,从多种角度,确保在董事会正确决策和监督经营的职能得以充分发挥。
- 了达到选任外部董事的目的,注意确保其独立性,对于不能从实质上保证独立性的人员,不选任为外部董事。
- 拥有广泛业务领域的三菱商事,在聘请外部董事作为企业经营人员时,在与该董事的本职公司的交易中,有可能会产生与本公司利益相对立的情况,在个别事项中出现利益相对立的情况时,在通过董事会程序正确处理的同时,还设立多个外部董事,通过确保观点的多样性来应对。
外部监事的选任基准
- 对于外部监事,则从具备有关各领域丰富知识和经验的人员中选任,通过从中立、客观的立场开展监事工作,确保企业经营的健全性。
- 为了达到选任外部监事的目的,注意确保其独立性,对于不能从实质上保证独立性的人员,不选任为外部监事。
外部董事及外部监事的选任基准(PDF:13KB)
三菱商事的内部控制系统
三菱商事,为了确保能够在遵守法律规章的基础上,恰当地开展业务,组建了如下内部控制系统并开始运作,努力做到持续性地改进和提高。
高效地履行职务
总裁在明示经营基本方针,并确定具体经营目标的同时,制定经营计划,以求高效地完成既定目标。为了以最高效率完成经营指标,除了采取灵活的组织编制,适才适所地进行人员配置以外,还要进一步明确组织的指挥命令系统,在完成目标所需范围内,赋予各组织的所属长及其所属职员应有的权限,并要求随时汇报情况。
守法经营
守法经营,即在履行职务时将遵守法律和依照社会规范采取行动作为首要事项,并且,在谋求不断深化企业理念的同时,制定职员行为规范,以明确守法经营有关的基本事项,并传达到公司全体员工。
为了促进守法经营,特建立以首席守法经营执行官为统率的公司内部跨部门的体制,并通过设置专门机构,开展有关各种法律法规的进修等活动,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
有关守法经营的情况,除建立及时听取各层公司机构汇报的体制以外,还制定了内部通报制度,并通过这些措施,及时了解问题与共享信息,定期向董事会汇报。

风险管理
将履行职务中所存在的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业务投资风险、国家风险、守法经营风险、法律风险、信息管理风险、环境风险、自然灾害风险等各种风险类型,并按类型分别设置负责部门,规定了风险管理的方针、体制和程序。对于新出现的风险,将迅速指定负责部门进行处理。
在个别项目的实施中,则由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依据全公司的方针和程序,在对每一个项目从风险和收益两方面进行充分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决策,并负责推进和管理。
除了对个别项目分别进行风险管理之外,对于可定量分析的风险,则在充分掌握本公司整体风险状况的前提下,在根据需要进行重新评估的基础上,实施妥当的管理。
信息的管理与保管
对于职务履行的相关信息,由管理负责人根据内容的重要程度,对各信息进行分类后,向使用者做出妥当处理的指示,努力确保信息安全、及高效的事务处理和信息共享。
管理负责人,对于法定保管文件及公司规定的内部管理方面的重要信息,将在指定期间内予以保存。对于未做规定的信息,由管理负责人决定是否需要保存及其期限,进行妥善保存。
确保合并经营中业务的恰当性
对各子公司和关联公司,分别指定管理负责部门,每年对各公司的业绩和经营效率等进行定量把握,进而,把握有关守法经营和风险管理等定性课题。
对于各子公司与关联公司,除了通过委派董事、签订合并协议、行使决策权等,以确保业务的公正性之外,还通过采取能够使各集团公司实现持续性增长的各项措施,力争在合并经营基础上不断提升企业价值。
内部审计、监督
各机构,从自我负责的角度出发,对职务履行的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改进,另外,为了更加客观地对各机构的职务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给予恰当的评价,特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定期进行审计。
监事
监事,除了出席董事会及重要的经营会议并发表意见之外,还通过与各位董事及雇主等保持交流并进行信息收集和调查,各位董事及雇主等对此给与协助。
在有可能出现一定的利益损失或发生重大问题时,由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依照所规定的准则和程序,迅速向监事汇报。
为了进一步提高监事的监督效力,特设立了辅助监事履行职务的机构,在对职务辅助人员的评价及调动等人事方面,通过尊重监事的意见等,以此特别注意确保该机构的独立性。
财务报告
为了确保准确、及时地公开各财务报表,特设立会计负责人,编制符合法律、法令及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经公开委员会进行审议和确认,由董事会批准后,予以公布。
关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则依照以金融商品交易法为基础的内部控制报告制度,在合并经营范围内采取措施不断推进公司内部控制活动及各种监督活动的实施等,以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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